新华网吉林频道6月23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对松花江流域主要污染物提出明确的控制目标。到2010年,吉林省松花江流域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要控制在22.5万吨以下,比2005年下降14.4%。
吉林省副省长矫正中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吉林省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环保、监察部门会继续对重点排污企业明察暗访,检查与处理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各级政府要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对未建或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污染物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治理,依法予以处罚,并严肃处理企业法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完善重点排污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各级政府要重点推进列入今年总量减排计划中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实现对重点污染源适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