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开幕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开幕
审议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就业促进法等七部法律草案
各位听众,为期6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今天(24号)在北京开幕,吴邦国委员长主持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七部法律草案,请听中央台记者郭亮、李赢发来的报道:
出音响(吴邦国):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请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同志作审议结果的报告。
记者:《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四次提请审议,对争议较大的几个焦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立法宗旨仍然坚持向社会弱势群体相对倾斜。
出音响(胡光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仅要如实告知有关职业危害的情况,还应当将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建议增加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记者:事业单位最终被纳入了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已经基本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记者:第二次提请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吸收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的结果,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介绍,这次草案单独设立一章专门规范公平就业问题,以示对群众意见的高度重视。草案还要求规范就业市场秩序:
出音响(周坤仁):政府部门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求职者收取费用。
记者:《反垄断法草案》立足中国国情,没有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有关法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表示,
出音响(胡康生):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取得市场支配地位,而只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既要防止经营者过度集中形成垄断,又要有利于国内企业通过依法兼并做大、做强。
记者:对石油、电信等在国有经济中占控制地位的行业,草案规定:
出音响(胡康生):对合法经营活动,国家应予保护;同时,应对其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加强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记者: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反映极为强烈,仅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议案就多达90件。这次摆上常委会桌面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就是以今年大会期间湖南团代表江必新等30人联名提出的高质量议案为蓝本的。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说,
出音响(王胜明):这次修改,删去了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申的规定,保留了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规定。这样修改,可以避免由原审人民法院自己纠错较为困难、当事人了不信任原审人民法院会公正处理的问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查。
记者:据统计,目前我国能够执行包括强制执行的民事案件只占受理案件的一半左右。这次草案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责令报告财产状况。
出音响(王胜明):将据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强制措施,对个人罚款金额从人民币一千元以下提高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从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提高到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记者:我国目前有律师13万人,律师事务所1万多个,《律师法修订草案》针对我国律师执业中长期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问题,规定了解决的新措施;同时强调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加大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介绍说,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也有所改变:
出音响(吴爱英):修订草案在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增加了合伙律师事务所类型的规定,增加了设立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规定。
记者:会议还审议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有关国际条约、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和有关任免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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