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孙玉波)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但从总体上来说,农村面貌没有根本改变,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严重短缺,环境脏、乱、差,使得城乡差距表现得更加明显。
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集聚地,拥有较好的自然环境,对村庄进行整治,配套必要的设施,搞好环境卫生,改善村容村貌,可以有效地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只有农民安居乐业,才能保证农村稳定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搞好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村容村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
农村村庄整治工作要取得广大农民的支持,必须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思想,兼顾农民的承受能力与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已有基础,改善农民最基本生活条件。相反,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搞大拆大建、盲目追求高标准,或者不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都不可能赢得农民的支持。
随着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农民自发新建、翻建住房的数量在显著增加,必须抓住这一时机,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以及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的要求,编制县(市)城镇体系规划,明确城市、镇、村庄空间布局,加强对农民建房的规划引导与控制,分期分批搞好现有村庄的整治。要搞好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服务,组织开发和推广适用于农村的供水、沼气、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适用技术与产品,促进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庄整治要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当前,农村人居环境还比较差,面临的问题很多,在解决上也存在轻重缓急的不同。有的急需解决,如农民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供水、安全、环境卫生、污水与垃圾处理等;有的需要逐步解决;有的可能需要通过长期努力才能解决。农民急需的是配套道路、供水、排水等设施,改变村容村貌,不是随意拆房,更不是随意拆房开路或拆房取直道路。有的地方在村庄整治中提出道巷相连、人畜分开、排水畅通、村容整洁的要求,就比较准确地反映出农民关心的实际问题。
在村庄整治项目的选择与实施上,必须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充分考虑农民的传统习惯和生活生产需要,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来决定是否开展。对于农民一时还认不清、看不明的一些重要项目,先搞试点、示范,通过实实在在的例子,让农民逐步理解和接受。要防止脱离农民的实际需要,简单地由上级政府或个别领导决定整治项目。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单靠上面“一头热”,整治项目很难搞起来,更难维护好,即使搞了,农民也会感觉到没有得到实惠。
村庄整治,政府组织引导和必要扶持的重要保障作用非常关键,一方面它本身就是推进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它还是一个“定心丸”,能够坚定村民自主建设家园的信心和决心。从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看,扎实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有效引导扶持仍是必不可少的。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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