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靳曼)日前,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在建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加强对验收行为的监管及工程实体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规定今后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的检测检验由建设单位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省建设厅的调研显示,全省市政桥梁工程建设在质量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项目管理部存在着人员专业不对口或无证监理现象,监理行为不规范、不标准;工程质量管理资料不完整、不全面;缺乏对桥梁工程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及部分工程验收前的结构安全检测,技术数据不足;监管责任不明确,部分工程不进行强制性监督等。《通知》规定,我省市政桥梁工程质量的检测检验由建设单位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同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复验也必须委托给具有省建设厅许可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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