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生原本是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在人走了,留给父母的只有无限的悲痛。
桥断了,现在过河的唯一工具是村民们自己准备的小船。即使如此,过河依然存在危险。
村民们在岸边看着未建好便被大水冲毁的桥,无桥可用使村民每次过河都面临被水冲走的危险。
曾海生和曾德生兄弟终于回到了家乡。6月19日下午,他们的遗体在和平县殡仪馆火化。当晚7时许,他们被迎接回家乡——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聚兴村。断桥依旧,被洪水冲断的简易小木桥还没有架通。没有人再敢游水过河。记者进村采访时险些翻沉的那艘小铁船把兄弟俩运送过河。虽然危险,但这艘小铁船如今是村民们进出村子的唯一交通工具。
他们被连夜安葬。华月省没有去参加儿子(曾海生)的葬礼。6月15日,即将参加中考的曾海生和堂弟曾德生从学校回家取粮,简易木桥又被洪水冲毁,无法回家的他们游水过河,结果双双遇难。亲友们说,从儿子出事至今整整6天,华月省天天以泪洗面,“不吃饭,也不与人说话,只喝一点点水”。村民们认为,两个孩子死亡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没有桥,“如果有桥,他们就不会游水过河,就不会死了”……
整整两年,2000多村民没有桥过河,40多万救灾款修建的桥还未竣工验收就又被洪水冲毁;而临时修的简易木桥宽不过一尺,一遇洪水就被冲毁。
6月19日,聚兴村数十名村民来到和平县政府,递交题为《豆腐渣工程损失两人命》的情况反映书。要求当地有关部门调查救灾款修建桥梁“短命”的原因,查处其中可能涉及的腐败问题。同一天,和平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桥梁建设有关人员展开调查。和平县委书记李场达表示:如果涉及腐败问题,一定坚决查处。
为什么新桥尚未竣工就被冲毁?为什么新桥被冲毁后,一直无人过问?近日,记者再度来到和平县,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梳理出事件中的几大疑问。
疑问一
为省钱擅自更改桥址?
“这里根本就不能建桥,这里是水流最急的地方,怎么能够建桥呢?”站在坍塌的新桥前,曾祥云难掩心头愤怒。
聚兴村是位于俐江河畔的一个偏僻小山村。全村两千多村民,分居在俐江河两岸。“上了年纪的人,说起‘乌坭坑’这个名字,没有不知晓的。”曾祥云说,聚兴村原来叫“乌坭坑”,依靠邻近俐江河的优势,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是附近的一个重要商贸集散地,“水上交通非常发达繁忙”。
1995年,当地村民集资13.5万元,再加上上级政府拨款,修建了聚兴村的第一座钢筋水泥大桥——聚兴桥,结束了当地依靠轮渡和小木桥过河的历史。
2005年6月20日,当地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洪水,聚兴大桥被冲毁。作为灾后重建的一部分,有关部门下拨43万余元救灾款,修建了新的聚兴大桥。但2006年7月26日新大桥刚刚铺好桥面,还未竣工通行,就又被洪水冲毁。
“我们集资的桥还用了9年零10个月,这座桥建起两个月不到,还没有通,就被冲毁了。”作为当年捐资修桥的发起人、82岁的离休老教师陈奏说,新桥被冲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施工单位擅自更改了桥址。
老人把记者带到村民们集资修建的聚兴大桥桥头,在离桥头约十米远的地方扒出一个拳头大小的圆洞来。他说,2005年老桥倒塌后,有关部门来这里进行了勘探,这就是勘探时打的洞。
“他们对这里的地质进行了钻探、分析、研究后,认为这里完全符合建桥要求,原本确定就在这里建桥的。”站在旁边的曾祥云插话说。
陈奏说,但在重建聚兴桥过程中,建桥单位却并未按照当初技术部门钻探选址设计的方案去建,也不顾村民们的强烈反对,自行改变造址与设计施工方案,在离原址约105米远河滩水流最急的地方建桥。而对方公开的理由竟是:“原址水深,不好施工;现址水浅,好施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则称,更改桥址的目的是为了省钱。他说,作为季节性河流,俐江河冬季枯水期会断流,但老桥那里有一个深水潭,冬天也积满了水,如果在那里建桥,修桥墩时必须“围水”——把修桥墩的地方围起来,把里面的水排出去。而新桥那里,冬季没有水,可以节省约5万元的围水费用。
“为了节省一点钱,就简化了钻探、勘查、分析等一切必经程序!几个人就决定了。”陈奏说,新桥址水流很急,根本就不适合建桥。
但对于这一说法,和平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副站长谢明光给予了否认。他说,新桥址是经过论证的,施工也是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的。之所以不选择在老桥址建桥,是“因为那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目前,最新确定的修桥方案也是在这个地方进行,不过把桥“延长了20米”。
疑问二
村民提意见遭恐吓?
“我们农村建猪栏、厕所都不会这么随便,何况是建大桥!”记者采访中,多位村民反复向记者反映该桥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偷工减料行为,而这也被认为是大桥还没有完工就被冲毁的根本原因。
曾有多位村民参与修桥。他们反映,在建桥过程中,施工单位“使用的水泥砂浆远不够标号”。
“用石头砌桥墩时,里面全是空洞,连鸡都钻得进去。”一位村民向记者描述桥墩的情况时说。面对这种情况,村民们开始对桥梁的质量感到担忧。“你们搞工程只管捞钱,不管质量,这样建的桥不用一下就会被洪水冲崩(垮)”,村民曾令镰说,他曾向施工单位提出意见。但没想到,和平县地方道路管理站一个负责人竟然回答他说:“这关你什么事,这么多嘴,再说我就搞死你,把你打到河里浸死你。”
其他村民证实,对方随后还叫来几个外省民工,企图殴打曾令镰,最后被人劝开,曾令镰才没有挨打。
曾祥云说,他们还曾向村支书陈某就桥梁质量提出意见,但村支书给他们的回答却是:“你不要多嘴,今年崩(垮)了,明年马上建给你看,又用不着你出钱”。离休老教师陈奏说,他也曾就桥梁的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及和平县地方道路管理站现场有关工作人员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但对方反问:“建这座桥你们出了多少钱?你管这么多事干吗?反正被水冲垮了又会拨款重建……”
疑问三
桥梁到底是谁在建?
2005年,村民们集资修建的老桥被洪水冲毁后,有关部门下拨43万余元救灾款重建聚兴桥,当时这桥是由谁来建?通过了哪些程序?有没有招标?记者发现,这些很简单的问题现在却是一团迷雾。
村民们反映,建桥款是由河源市地方道路管理站划拨的,由和平县地方道路管理站负责设计、施工,具体承包人是和平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副站长谢明光,而具体的工程建设则由和平县当地包工头曾某负责。
但谢明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作为和平县地方道路管理站,他们只负责省道和县道的管理、养护等工作。聚兴桥属于村道,应该由阳明镇政府负责。
谢明光说,该桥重建方案由河源市一家设计院设计。作为灾后重建的一部分,有关部门为该桥一共下拨资金43万余元。县地方道路管理站把这笔款全部下拨到了阳明镇政府。同时他还表示,在桥梁修建过程中,“按规定聘请了监理,县地方道路管理站也派人去现场进行了监督”。
但对于桥梁究竟由谁兴建,当时通过了什么程序,有没有招标,他却回答说“不清楚”。和平县纪委书记何安琼则表示,根据初步调查,新桥建设工程是由聚兴村村委会发包的。但她没有透露与村委会签订发包合同的单位是哪一家。只是表示,他们现在正在调查发包程序是否合法,承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关桥梁建设施工资质。
那么村民们所说的修桥的曾姓包工头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何安琼说,那家单位可能又将桥梁工程转包给了曾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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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四
大桥坍塌后工程款照付?
2006年7月26日,洪水袭来,投资40余万新建的聚兴桥又轰然倒塌。此时,桥面刚刚铺好,两头的引桥都还没有建成,没有通车,也无法走人,更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一座耗费了国家几十万的巨资,寄托着聚兴人民几多期望的大桥,转眼间就没有了,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居然他们还把钱给了包工头。”村民们在有关材料中反映,大桥倒塌后,不仅没有人追查桥梁倒塌原因,施工单位反而顺利从镇村领导手中取走了剩余的十多万元建桥资金,从而领走了全部建桥费用。
“这是何等道理,一座没有完全建成,因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没有经过验收,没有交付使用而倒塌的大桥竟然付清了全部建设资金。
太离谱了,难道老百姓就这么好欺骗吗?”村民们最后发出诘问。
对此,记者三次拨打聚兴村村支部书记陈某的小灵通。但接听的都是一位女士,她称陈某不在,并且对记者进行辱骂。
疑问五
为何没人追查桥塌原因?
2006年7月26日,新桥倒塌后,聚兴村村民一致指责这座桥存在质量问题、是“豆腐渣”工程。但整整一年过去,却没有单位对此进行调查。
2007年6月16日,聚兴村村委书记陈某、阳明镇党委副书记袁永智、党委委员黄水柏对此均表示:“有没有质量问题我们也说不准,要由技术部门来鉴定是质量问题还是水的问题。”
“有没有质量问题,一查不就知道了。既然说不准,为什么不进行调查?不调查,那就永远都说不清楚了。这分明是在推脱责任。”对于这种回答,村民们表现得很愤怒。他们说,桥墩现在还在那里,“调查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关键是有没有想过要调查。”
“我们认为出现‘豆腐渣’工程,造成至今无桥通行,导致人间惨剧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责任在镇村两级政府,聚兴村民多次反映有关问题,没有一次得到重视,长期无人过问。对出现的系列问题,他们充耳不闻,主要原因是他们获得了承包者分给的利益。”村民们在递交给和平县政府的联合签名书中写道,“我们全体村民要求尽快查清造成聚兴桥‘豆腐渣’工程的原因,严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经济责任,决不姑息养奸”。
没有调查去年桥倒塌的原因,新桥的建设却已经再度启动。聚兴村村委书记陈某、阳明镇党委副书记袁永智、党委委员黄水柏6月16日均向记者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下拨了42万元资金,以重建聚兴大桥。不过他们一再强调,“预算是68万元,这笔钱还远远不够”。
但令人意外的是,和平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副站长谢明光6月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有关部门为重建新桥一共下拨了51万元。
同一天,和平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村民们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平县纪委书记何安琼表示,当务之急就是要鉴定桥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为此他们已经委托有关权威部门,将尽快做出鉴定。
疑问六
村支书包工头合伙建新房?
村民们同时还反映,2006年救灾款修建的新桥被洪水冲毁后,聚兴村村支书陈某竟然搬到县城居住。村民曾德许对此说,“他长期住在县城里。我们盖一个章,要跑20多公里到县城去。”
村民们反应更强烈的是,陈某现正在和平县城建新房。而这座房子,居然是与2006年承包救灾款建桥工程的包工头曾某合建的。
2007年6月19日,在村民们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位于和平县教育路的这幢正在兴建中的大楼。大楼已经建到第四层。
现场工人证实,该楼每层有两套屋子,占地面积分别在200平方米左右,总共计划修建“七八层”。但对于屋主是谁,工人们表示他们不知情。
但附近一位居民则透露,这幢房屋正是承包救灾款兴建聚兴大桥工程的曾某、聚兴村村支书陈某以及另外一个当地人合建的。其中一楼被设计为车库,三楼的一套房屋为陈某所有。还有两层楼将对外出售。
那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居民说,目前和平县每平方米土地价格在1000元左右,她家的房子占地一百平方米,仅买地就花了11万元。因此,那幢楼仅地价就需要20多万元。
根据记者调查,陈某今年37岁左右,早年曾外出打工,但收入不高,任村支书前在聚兴村建有一幢两层楼房。当地村支书的正常月工资在300元左右,他的妻子目前在和平县城一家工厂上班,月工资1000元左右。儿子在读小学。此外,他还有一个大哥在外地一家银行工作。目前,陈某一家租住在和平县城一套出租房屋里。
对村民们反映的上述情况,和平县纪委表示会对此重点进行调查。
两个孩子溺亡以后,对于谁应该对他们的死负责,当地村民和当地官员产生了纷争。
“如果有桥,他们就不会游水过河,就不会死了”,村民们一致认为,曾海生和曾德生死亡的原因是长期没有桥。因此,他们联合签名,要求“由政府做主,要求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对两条生命负责,对死亡学生的家属给予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费、教育费、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0万元”。
但聚兴村村委书记陈某对此回答说,“我们村里随时强调,不可能对每个人负责任。这些孩子不听话,在这没有桥过,就不应该过。”
“你说呢?你说谁来负责?”“我反过来问你,你说谁来负责?”阳明镇党委委员黄水柏在这样进行了一连串的反问后表示,“实事求是地讲,就算没有桥也不能硬去呀,他还有亲戚朋友嘛。”
6月19日,和平县政府有关人员也表示,“桥的问题和两个孩子被淹死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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