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25日电(记者苏万明)日前,青岛市下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减少政府发文数量,实行发文提报和审查制度,减少发文的随意性。
根据通知要求,青岛市实行发文提报和审查制度。
青岛市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非政府组织根据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青岛市各级政府将淡出其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再以政府名义发文。凡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职责的工作,只由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上级政府下发的文件,本级没有具体贯彻意见的,只采取翻印形式下发执行。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一般不得向各区市政府和同级其他政府部门、单位下发部署工作的公文;开会已部署的工作以及可通过新闻媒体告知民众的事项,政府不再发文。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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