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25日消息(记者郭亮李赢)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25日上午分组审议了《就业促进法草案》等,委员们充分肯定草案修改后可操作性增强了,同时提出新的修改意见:
一些委员认为,应该近一步明确就业歧视定义,李明豫、王学萍等委员建议,就业歧视只规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还不够,还应增加“地域”和“户籍”两项。
王茂林委员说,我国一方面缺少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却是很多服务性行业没人去做,我们扩大就业,就是要大力发展服务业。国家应把职业教育培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特别是有计划地对农村初中、高中毕业生进行集中免费培训,让他们具有技能,解决我国劳动力市场缺乏技工的突出问题。
鉴于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问题,王梅祥、许智宏、高洪等委员都提出,希望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政策支持”一章中具体化。同时借鉴一些国家为解决就业而实行两人共享一个工作岗位、计时工作岗位和阶段性工作等措施。
针对目前中介机构管理混乱,一些外地求职者遭受非法中介机构欺骗的现象,王祖训等委员提出,草案应明确规定职业中介机构的职能,并强化监管。
石广生委员提出,从长远看,就业促进法不能只针对城镇就业,还要兼顾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问题。总之,这部法律的核心在“促进”二字,不能只喊口号,采取什么具体措施促进就业应该是这部法律的重点。刀美兰等委员认为,促进就业还要制定相应鼓励的具体措施,把“优惠”两字落到实处。
当天下午还分组审议了《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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