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奥组委安排,山东省奥运火炬手、护跑手的选拔工作均由省政府负责,任何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进行选拔活动。经过北京奥组委批准,我省将采取组织系统推荐的方式进行。将充分依靠各级组织,面向大众、面向普通劳动者,由单位根据火炬手选拔标准组织推荐候选人。
在选拔中,将严格防范隐性市场,控制火炬手选拔商业化倾向。不能将火炬手选拔用于商业推广和娱乐活动,不能将火炬手名额予以出售、交换和转让,不能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除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合作伙伴之外,严禁其他任何企业冠名的选拔活动和由企业协办、承办、赞助火炬手选拔活动。
根据有关规定,火炬手选拔对象原则上应为传递地区当地居民,如果安排外地和境外火炬手参加当地传递活动,选拔方应事先考虑该火炬手在传递期间抵达传递地点的食宿、交通费用等问题。各选拔主体也可以选拔为中国改革开放做出贡献的外籍人士,但外籍火炬手不能超过组织者所拥有的火炬手名额的5%。
如果火炬手(比如往届奥运冠军或者演艺明星)获重复提名,该火炬手代表哪个选拔主体将尊重火炬手本人的意愿,但无论火炬手被几个选拔主体提名,其成为火炬手的机会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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