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进入我市的3种药品因夸大疗效违法发布广告,在我市被暂停销售。
市食药监局负责人透露,去年11月,由新疆华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阿丝曼”牌除障则海甫片(以下简称阿丝曼)进入我市。
市食药监局人士介绍,仅从去年11月到上个月,阿丝曼发布违法广告达126次。除夸大疗效外,阿丝曼在广告中还宣称由天山无污染野生药材及巴基斯坦进口原料提炼而成。这些广告完全在吹牛皮,并违反《药品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不得以患者形象做宣传的规定,严重误导患者。
除阿丝曼外,该局在调查中还发现,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肾宁散胶囊”、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状元健肾胶囊”,同样未经药监部门审查批准,大肆发布夸大疗效的违法广告,均被紧急叫停。
市食药监局人士称,3种药品除了在我市暂停销售外,药商还必须登报更正。
该人士介绍,《办法》规定,广告必须附带药品批准文号,不得使用“最佳”、“根治”等字眼,不得有“治愈率、有效率”等字样,更不得利用研究机构和患者形象做宣传。市民一旦发现有类似广告,除向工商部门举报外,还可向该局举报,电话:68700041。
(记者 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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