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丝曼牌除障则海甫片、状元健肾胶囊以及肾宁散胶囊因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夸大疗效打广告,昨日已被暂停销售。据悉这是新《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实施后我市首次处理夸大疗效广告的药品。
发现药品广告夸大疗效,市民可拨68700041举报。
由新疆华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阿丝曼牌除障则海甫片(以下简称阿丝曼)去年11月进入我市药品市场,广告宣称包治白内障、青光眼、视神经萎缩等眼疾,而事实上,阿丝曼仅用于治疗白内障。
市食药监局人士称,该局从来没有审查批准过阿丝曼的广告,但到上个月为止该药品就发布了违法广告多达126次。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阿丝曼还在广告中宣称为巴勒斯坦领导人治好眼病。
被药监局同时叫停销售的还有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状元健肾胶囊和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肾宁散胶囊,这两种治疗肾病的药品同样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就连篇累牍发布违法广告。其中,肾宁散胶囊是处方药,根本不允许发布广告。
目前药监局已发文暂停3种药品在我市销售,药商必须登报更正违法广告,视其整改态度,再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解除禁止销售的决定。
记者 袁秦 实习生 文骏
药品广告不能宣传治愈率
面对吹得天花乱坠的药品广告,患者在选购时如何不被忽悠?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新《办法》规定,药品广告必须附带批准文号,不得含有“最佳”、“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字眼,不得有治愈率、有效率字样,更不能利用研究机构和患者形象做宣传。
该人士指出,如市民发现药品虚假广告,除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外,还可以拨打市食药监局68700041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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