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罗水元本报6月20日刊登《超市抵用券“暗藏”限制惹毛消费者》一文,报道了华联超市浦东爱博店一场促销活动引出纠纷事。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知悉后立即派员前往调查。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爱博店当天限时促销活动属于违规,公司将对该店管理方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无条件接受顾客退货要求。
“爱博店属于加盟店。”昨天下午,华联超市公司加盟管理部周经理致电记者,调查结果已经出来,爱博店的限时促销行为事先没有向公司汇报过,属于违规促销,已经影响了公司形象,将根据当初与该加盟店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我估计将被扣除10万元加盟保证金。”得知公司要对自家店作处罚,爱博店老板黄先生说,他们原来加盟华联超市时,交了20万元保证金。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加盟店如搞促销活动,应先向公司汇报,如果加盟店的促销活动有损公司名誉,将被扣除10万元加盟保证金。
对于公司责令爱博店无条件退货,黄先生告诉记者,他已通知店长。由于顾客当初领抵用券时收银条已被收掉,顾客退货时只要出具抵用券,就可以退相应款项的货。也就是说,按照爱博店原来“每购满100元送礼券60元”的宣传,顾客只要能拿出60元抵用券,就可以向店家退还当初买的100元货物。
不过,对于店方此举,一些顾客表示了异议。曾在爱博店买了200元货物的张女士叹息道:“我买的东西是食用的,早拆开吃了一小半,抵用券也扔了,还怎么退?”权当这次购物买一个教训,“吃一堑,长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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