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妇女儿童运毒者将被判处重刑
本报讯 (记者 高健)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近年来全国毒品犯罪案件的4个特点,同时表示,将对利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运毒者判处重刑。
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呈现的4个显著特点是:毒品犯罪有团伙化、家族化、集团化趋势;贩毒数量大、新毒品不断出现;国内外贩毒集团勾结,将大量毒品从境外倾销至我国;此外,贩毒集团利用特殊“运输员”增多,近年来,在我国西南地区出现了利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群体贩卖、运输毒品的现象,参与人员逐年递增,并呈组织化、集团化和规模化的趋势。
对此,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受他人指使或者雇用单纯运输毒品的,犯罪人因不是毒品所有者,目的只是为了赚取少量运费,主观恶性一般不大,处刑时可以考虑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犯罪有所区别;但对于运输毒品的组织者,特别是利用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运毒的组织者,人民法院同样要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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