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侯林利)小额贷款的担保门槛降低了!昨(25)日,四川省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的小额贷款作了进一步细致的规定,其中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贷款额度最多可达到100万元,并要求相关部门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小额贷款落实到位。
房屋汽车可作抵押
通知指出,小额担保贷款金额的上限最高为5万元,各市(州)要积极创新反担保方式,尽量降低担保门槛。其中,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可实行5人联保形式并由经办银行直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对开展创建信用社区试点的社区内参加创业培训考核合格、完成创业计划书、创业项目经专家论证通过的下岗失业人员,担保机构可凭其与信用社区签订的《借款承诺书》办理担保手续,免除反担保条件,经办银行可直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小额贷款时,下岗失业人员或其亲友的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经社区和承贷金融机构共同评估认可,均可作为抵(质)押品。而第三人反担保的对象,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扩大到经济效益较好的内资企业和有一定规模的外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及科室工作人员。
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
通知明确,所谓享受贷款政策的小企业,是指新增加就业岗位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
按照规定,银行对符合条件小企业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中央和地方同级财政各负担25%。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发放贷款,可按其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和每人5万元以内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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