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说法
签名只是财务出账程序
记者了解到,由于现在大部分本地初中生免学杂费、借读费,因此一个初中生每学期的学费大约在200元左右。
据了解,每名学生都有一张缴费卡,卡里详细地列出了每个项目支出及收费标准。
许耀辉告诉记者,本校一直实行“多还少补”原则:对于初一、初二两个年段,学生每学期剩余的钱(主要为代办费)用来抵扣下个学期费用;而对初三学生,由于这些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学校一般会将这些钱全额返还给学生,然后再发一份通知告知每个学生家长。
许耀辉说,他也是刚刚了解到,学生们所说的班主任让学生签名,“那是为从学校财务部出账的必要程序,要每个学生都签名钱才领得出来,而不是要他们签名捐款”。
许耀辉说,这里面可能有一些班主任在传达时没解释清楚,确实有疏忽。
对于究竟是否该为母校“捐款”?许耀辉说,学校一直遵循“学生自愿及通知家长”原则,“如果确实是很多学生不愿意,学校也不会强求,且并不是每届学生都捐款为母校留礼物。”
“像上一届毕业就例外,他们(指毕业生)把钱花在聚会聚餐上,是学生们的集体决定,学校也没有反对。”
为证实其说法,许耀辉还带记者现场走访了部分往届学生为莲花中学捐款留下的礼物,有世界地图,上面用碳黑毛笔字写着“莲花中学九三届初中全体毕业生”字样;在学校传达室有一个不锈钢制的大邮箱筒,上面贴有“厦门市莲花中学九九届初三全体同学敬赠”字样。
专家说法
捐款要遵循自愿原则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先后结束,很多初高中毕业生都面临着与母校离别。
在离别前,毕业生究竟是否该为母校赠送留念礼物?又该以怎样的方式回馈母校?
对此,厦门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胡荣博士认为,如果是学生自发组织的,要遵循学生自愿原则,给母校捐款买礼物是可以的,也可给后辈学弟学妹留些礼物,但在这过程中,学校不能变相给学生施加任何压力。
“在捐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弊病,一些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或一些学生觉得没有捐的必要,但迫于很多同学都捐了,觉得不捐不大好,也只好勉强捐”,胡荣说,这无形当中也给部分学生施加压力,这就需要学生正确对待“捐款”,主观上意志要坚定,“觉得该捐就捐,有能力捐就捐”。
针对学生所反映的学校老师在广播里公布“捐款决定”,很多学生认为是“强制捐款”,胡荣认为,在广播里公布捐款不妥,捐款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则,学校要避免让学生有“强制捐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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