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朱小燕、李亚杰)记者近日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2007年3月,辽宁全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54件,涉案金额5800万元。
同时,辽宁省直44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和1.3万个企业事业单位查找和纠正市场监管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共上交款项近1300万元,并对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3000多个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据了解,辽宁省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确定了六个重点领域和九个方面的20个联系点,把本地区本行业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问题的环节和岗位,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进行督促检查。比如,省卫生厅把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和临床活动中收受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作为重点进行治理。通过自查自纠,全省医疗单位主动上交收受商业贿赂钱物折合人民币800多万元。
去年8月,这个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针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发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协调制度以及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制度,对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运作。
据介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辽宁省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去年以来,全省共制定或修订有关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规定906项。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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