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振)本报昨天报道了西电三中在初中招生之际,对非西电集团职工子女收取2000元借读费,此前还收取了1000元押金,本报报道引起莲湖区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昨天上午,莲湖区教育局责令西电三中清退押金,并对其收取借读费一事继续调查。
莲湖区教育局稽查人员昨赴西电三中开始调查,初步核实该校提前收取每生1000元押金一事。该校崔副校长说,收取押金是为防止学生不到该校就读。据稽查人员介绍,西电三中属于公办初中学校,不许收学费和借读费,收取杂费实行“一费制”。按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公办初中学校的杂费项目包括80元基本杂费和50元信息技术教育费。
昨天上午,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莲湖区教育局向西电三中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校立即清退违规收取的1000元押金。昨天下午,西电三中已经开始清退押金。稽查人员表示,将继续深入调查该校收取2000元借读费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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