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旭敏、实习生李姜江报道:6月16日,南昌市城区道路实行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的规定,开始全城“禁货”。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将对“闯禁”行路的货车实行严格处罚。
据了解,由于考虑到新的规定需要一段推行时间,6月16日至7月1日以前,对于“闯禁”行路的货车均以教育为主,一般不进行处罚。但从7月1日开始,对于“闯禁”行路的外省货车近期以纠正、教育为主,对违反禁行规定、不听劝阻的省内货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以每次200元罚款、交通违法记分扣除2分的处罚。
此外,记者还从南昌市交管局了解到,目前,有关部门还在制订《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内的具体实施细则,所以对于“闯禁”行路货车的处罚还有可能发生变化,届时,将以江西省的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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