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张旭东、姚均芳)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在北京召开银行外汇检查情况通报会,对检查所发现的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介绍说,外汇局已对2006年度检查发现的19家中资银行和10家外资银行违反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邓先宏说,违规行为大体分为三类:一类属于银行在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如违规办理代客收结汇业务、违反外汇贷款相关规定以及违反出口核销管理规定等,使得一些境外投机性资金假借贸易或投资等渠道流入,甚至变相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等,对国内宏观调控和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一类属于银行自身在开展外汇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如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不符合政策要求、短期外债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自身结汇业务以及挂牌汇价超规定浮动范围等,使政策执行效力大打折扣,既不符合银行风险控制和稳健经营的要求,也给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和国际收支平衡带来一定压力;此外,检查还发现一些银行数据报送质量不高,业务或会计系统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合规监管要求,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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