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记者从镇江医保部门获悉,该市调整合作医疗保险政策,重点提高财政补助和年度累计最高补偿金额。
为充分体现大病统筹补偿为主,兼顾门诊报销,扩大受益面,该市财政医保补助标准日前增加到每人每年100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机构为参保人员“零差率”施用药品的补偿;参保人员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也从10万提高到15万元;为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医疗需求,该市还决定建立门诊附加补充医疗保险制,每年每人交纳200元补充保险费,在定点社区卫生机构和医院发生的医疗费,除由合作医保基金补偿20%外,附加补充医保基金可再补30%,切实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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