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发现:发展改革委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调增项目总投资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7日报告的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表明,发展改革委在组织分配中央政府投资过程中,存在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调增项目总投资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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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华介绍,2006年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中央预算内和国债专项投资共1312.25亿元。截至2006年底,除16亿元国债投资结转下年外,其他资金计划已下达完毕。
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2006年10月,发展改革委批复宜昌至万州铁路项目建设调整方案,将国务院确定的项目概算总投资由167亿元增加到225.7亿元,增幅达35.1%。发展改革委应将上述概算投资调整情况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
——去年审计曾发现发展改革委向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5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问题。2006年,发展改革委再次向其中仍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4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7.5亿元,还向未批复初步设计的“中央直属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2.05亿元。
——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发展改革委代表国家出资,分别成立4家“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公司”,负责4个石油储备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截至2006年底,4个基地已完成大部分投资。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发展改革委未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将总投资调增28.5%。同时,发展改革委具有项目申报、概算审批、投资安排、建设管理和建成后运营管理等多种职责,不利于实行公司化管理,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
“发展改革委具有项目申报、概算审批、投资安排、建设管理和建成后运营管理等多种职责,不利于实行公司化管理,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李金华说。
据介绍,发展改革委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多数问题已整改。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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