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日”前夕,记者走进监狱,采访因吸毒走上犯罪道路的27岁青年张华(化名)。
在采访张华前,民警曾让记者看过张华以前的照片:一个挺精神的小伙子。然而,当张华在记者面前落座时,记者暗自吃了一惊。
张华的理智、良知在毒魔的控制下被一点点地吞噬。在自己微薄的工资无法购买毒品的情况下,张华开始将家中值钱的东西拿来变卖,换成毒品,随着缕缕青烟飘去,家中逐渐一无所有。而通过吸食已经无法满足毒瘾的张华,开始直接向自己的静脉里注射毒品。2002年2月,正在与朋友一起注射毒品的张华被民警查获,由于是初犯,仅被行政拘留15天。在拘留所里,张华的毒瘾发作了,看到他的毒瘾如此严重,公安机关决定对张华进行6个月的强制戒毒。在戒毒所里,在管教干部的帮助下,张华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然而,在毒品的强烈诱惑下,意志薄弱的张华走出戒毒所不到一个月,又向自己早已瘦弱不堪的身体注射毒品。
2003年5月,张华再次被送进了劳教所,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因为毒品失去人生自由了。对张华而言,没有毒品的劳教生涯可以用度日如年来形容。入狱期间发生的三件事更使他备受打击:曾经与他如胶似漆的女友给他写来了断交信,信中写满了女友对张华的失望与怨恨;张华原来工作的单位也在其劳教后不久,作出了开除张华的决定;张华的父母不愿再负担这样一个只知吸毒、不顾家庭的孩子。失去了一切的他,每次在毒瘾发作时,只能将自己的脑袋狠狠地往墙上撞去,灵与肉的双重痛苦让他痛不欲生。
2006年初,劳教释放的张华再次走入社会,靠着在外打零工的钱哪里够他吸毒和生活。为了满足自己的毒瘾,他铤而走险,通过盗窃得来的钱吸毒。2006年5月2日,张华潜至丹阳市某浴室包厢里,用螺丝刀撬开浴客的柜子,窃取里面的财物。10天后,他又来到另一家浴室里,用相同的手段盗窃了浴客的现金和手机。然而,这次还没有享受到毒品的快感时,他就被民警抓住。最终,张华因犯盗窃罪,被镇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张华痛哭流涕地对记者说:“我深深地觉得,吸毒最大的危害在于能迅速消磨人的意志,摧垮一个人健康的体魄,吸毒无异于慢性自杀。我不愿回忆我的过去,因为它是如此的肮脏、龌龊,令人不堪回首。现在我想劝告那些正在吸毒或对毒品好奇的人:毒海无涯,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赶紧远离毒品吧!”
通讯员 贺国红 虞瑜方
本报记者 葛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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