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之纯
云南省人民政府为鼓励各界人士为云南发展献计献策,从6月25日开始向社会广泛征集“诤言”,对云南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批评等,均属征集范围,取得重大效益者可获最高达5万元的奖励。
批评者的心情很容易理解。毋庸讳言,时下有许多百姓虽然牢骚满腹,但却已经懒得、不相信、不屑或不敢向政府部门发表什么“诤言”了。一些官员对民意也很轻蔑,不愿意或听不进什么诤言;有人还把百姓的诤言视为添乱,千方百计地阻塞和打压。“稷山文案”、“彭水诗案”等当代文字狱,就是证明。
但是,如此大张旗鼓地设立“诤言奖”,果真只是为了作一场“政治秀”吗?在我看来,这样认识问题未免太过苛刻。诚然,确如某些论者所言,如果有关部门能够主动到网络上看看,到老百姓中间走走听听,能够真正重视起媒体言论,就会发现更多的问题及解决之策。要广开言路,只靠“诤言奖”是远远不够的。但也应该意识到,有关部门在街头巷尾或网络上的“被动发现”与人们的“主动建言”,是相辅相成的,并不互相排斥。所谓设立诤言奖是因为平时“闭目塞听”,是“叶公好龙”,诤言奖实质包含着“不让你批评你不要随便批评,我让你批评你才能批评”的意味等论点,显然偏颇。更重要的是,设立诤言奖,无论最终能否引来有价值的建言,都已经是政府勇于纳谏、闻过则喜态度的体现。这种价值示范无论如何都是可贵的。
对“诤言奖”持异议者,多是从“权力”和“权利”的逻辑关系上予以质疑的。如有论者称:官员不过是人民的“公仆”,对“公仆”进行评议是“主人”的利益本能所在,诤言奖“就好比员工悬赏老板评议自己的工作,而这笔赏金最后还是要由老板来出一样,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这样的评论,单从空对空的逻辑上讲或许没有太大问题。但在现实层面上,却很荒谬。“权力”应该为“权利”服务这不假,也许“诤言奖”确实隐含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意味。但须知,官员的“公仆”只是政治伦理层面的观念定位,实际上各级官员仍然是社会的管理者。管理者听从被管理者的意见,既是管理理性所系,又是职责所需,为此设奖算不上什么“僭越”,更不是对“主人”的不尊重。照论者的逻辑,“公仆”是什么决策也不能做的,做什么决策都可能形成对“主人”的越权。
无论在政治逻辑上怎样为政府和百姓、权力和权利定位,对公共事务缺乏热情的百姓,实际都类同于“松散的土豆”。“诤言奖”实际是为“松散的土豆”注入了参政议政热情,至少,它是一种善治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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