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今日消息昨天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批准,北京市二中院对杀人犯陶建华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是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北京首例被核准死刑的案件。据了解,此案于今年3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至核准回复,历时3个多月。
现年46岁的陶建华,1978年12月因报复纵火被劳动教养3年;1983年9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刑期间,其因犯故意杀人罪于1993年12月被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陶建华刑满释放后又于2006年1月5日,在通州区董某租住的平房内,与董某发生性关系后,乘董某熟睡之机,持随身携带的教学手榴弹猛击董某头部,致董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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