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收费站内竟有两个不同单位的收费员在收费
大足县一条县道上有个收费站,两个收费员分别收取过往车辆的过路费,不少司机对此质疑。
到底什么原因要两次收费?近日,记者前往调查。
遭遇:同一条路两次收费
这个收费站是位于大足县龙水镇到雍溪镇路上的石马收费站。
26日上午10时21分,记者从龙水镇上路,在收费站花5元钱买了到金山镇的票。
龙水到雍溪的公路,是连接大足和铜梁的县道,从龙水出发,经石马镇、金山镇、万古镇、雍溪镇后,再往北走就是铜梁。
若在石马下道,走石(马)宝(顶)路可以到大足县城。
按理说,花5元钱买龙水到金山的通行费,只要没超里程行驶,在中途下道就不该被再次收费。
经石马镇时,记者的车故意拐向石马收费站下道。驾驶员向收费亭里的收费员递上先前在龙水镇的缴费凭证。看过这张凭证后,女收费员摇了摇头:“师傅,你这个收费凭证不得行,还要补缴4元通行费。”她身后,一个男子站起来说:“哪里补4元钱哦,一共要补7元。”
“为啥子呢?”记者质疑,首先,记者购买的通行里程在石马以远,凭什么要补钱;其次,补多少难道由收费员说了算?
收费员说,收费亭有摄像监控,收不齐费,上头领导要“理麻”。至于为什么要这样收费,两个收费员没有解释清楚。驾驶员只得补了7元钱。
随后,记者在石马收费站附近观察了几分钟,过站车辆都要被收费,司机怨声不断。
质疑:重复收费是为哪般
在龙水做五金生意的李泉告诉记者,他经常往返于龙水和石马之间,重复收费让他很烦。
“在县道上,应该是进收费站买票,买票管的范围包括通行票证上所限定的区间,中途下道不该重复收费。”
记者注意到,收费站打印给记者的通行票证上,只注明了通行的区间、车类和通行时间,并没有标注车辆牌照等信息。据称,不少相识的车主购买了一张通行票证后,相互借用,以此逃避重复收费。
说法:两次收费为了“平衡”
当地老百姓介绍,重复收费现象已存在近两年。对于老百姓和记者的质疑,大足县交通局王安全副局长称此举“合法却不合理”。
王副局长介绍,这样的重复收费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
1995年以前,大足县的公路几乎都是泥巴路。在国家相关政策扶持下,当地政府招商引资,10年里招来8个亿,完成了大足县160公里县级公路的建设。
“路修好了,可投资方也要还贷,于是收费站开始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最多的时候,160公里路上有14个收费站。”王副局长说,经撤销,最终保留了9个。
然而,后遗症还在。
大足还有两条公路属于当年招商引资的公路,分别为龙铜路和石宝路,其中龙铜路的业主是重庆润泰公路建设公司;石宝路则是经过石马镇、大足县城到宝顶石刻的公路,其业主为重庆博达高等级公路建设公司;两条公路的交汇点在石马镇。
根据重庆市县级公路设置收费站的规定,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不得低于50公里,而石宝路全程仅有12公里,达不到设收费站的标准。
原打算把两个收费站合为一家,但在利益分配上出现了分歧,为了平衡,才在一个收费站上安排两个收费员,各收各的费。
据称,记者的车在石马收费站被收的7元中,4元是对龙水到石马的重复收费,3元是石宝路的过路费。
方案:政府出资回购公路
大足县交通局透露,龙铜路的收费年限到2023年,石宝路的收费年限至少还有20年。
王副局长说,大足县专门就此事上报重庆市交委,请求政府出资回购这两条分属两个业主的公路。据悉,回购已纳入议事日程。
回购后又会采取哪种收费模式呢?王副局长表示,目前正考虑采取过站式收费,凡是过一次收费站,都只收一次费,避免投资方和使用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记者 王渝凤/文 钱波/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