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上午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这意味着从1999年实施至今的利息税政策或将变动。
对此,专家建议,在目前负利率的情况下,利息税政策可分步向下调整,首先将利息税从现有20%的水平降至10%,以改善目前税后居民存款实际利率为负的局面。如果通胀水平进一步走高,还可将利息税下调至零。
我国在1950年到1958年曾征收过利息税,后来免征这一税种,旨在鼓励城乡居民增加储蓄。但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储蓄利息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同时规定储蓄利息所得免税。直到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取消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税的规定,并明确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999年11月1日至今,我国对居民储蓄一直征收20%利息税。
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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