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峰赵明)今年起,我省将加快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到2010年末,全省重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800万吨,水泥总产量达到4000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占70%以上,前10户水泥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达到60%以上,企业数量由目前的204家整合到90家。
根据省政府要求,2008年底前各设区市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到2010年末,各设区市对年产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企业的生产能力要依法关停并转。其中西安、咸阳、铜川三市淘汰所有落后产能,渭南、宝鸡两市大幅度削减立窑生产能力,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逐步削减落后产能。
省政府规定,今后各设区市凡新上大型水泥项目,必须按照一定比例淘汰、关停落后小水泥,“关小”与“上大”同步实施,否则不予核准审批新建项目,渭北沿山一带可根据水泥资源情况适当布点新建水泥项目,而关中陇海铁路沿线原则上不再布局水泥项目;水泥项目一律由省和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省级以下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核准或审批,违者追究主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责任;省物价部门根据企业名单,对淘汰类企业的电价,要提高到高于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的50%左右,对限制类企业也要适当提高电价水平,各地自行制定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一律停止执行;对未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水泥生产企业,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粉尘排放和治理的检查执法力度,对不能达标排放的水泥企业继续实行限期整改、停产治理、关闭淘汰等;各设区市要严格按照省上确定的关停能力、企业、拆除时间、目标、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并将作为省政府考核各设区市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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