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雷敏)商务部、建设部等六部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北京、上海等127个中心城市在3年内,分期分批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据业内人士初步测算,该项措施的全面实施,将带动我国水泥散装率提高8至10个百分点,并有效地带动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这是我国继在部分城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后推广散装水泥的又一新举措。
传统的袋装水泥在产品出厂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后,还会继续产生大量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带来较大影响。为此,工业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以前,就通过产品包装形式的改变、采用专业化和高效的流通方式,实现了水泥散装化。
我国散装水泥发展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2006年,我国水泥散装率已达到39.1%。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等地水泥散装率均超过60%,已经达到或基本接近水泥散装化水平。
水泥散装化促进了水泥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节能减排,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发展散装水泥节约了一次性包装袋,降低了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2006年发展散装水泥节省包装费用211.5亿元,由此节约能耗807.4万吨标准煤。
发展散装水泥可避免包装破损,减少了流通过程中的水泥损耗。2006年发展散装水泥减少水泥破损2119万吨,减少经济损失约55亿元,节约能耗307.3万吨标准煤。
散装水泥的使用促进建设项目质量的提高。新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成分配比,形成一套可追溯的质量保证体系,避免了现场搅拌过程中受人为因素影响造成的建筑质量隐患。
发展散装水泥有利于减轻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带来的压力。如每立方米预拌混凝土可综合利用粉煤灰80至100公斤,并可利用尾矿废石、钢渣、矿渣等固体废物制成的人工砂来代替天然砂。
发展散装水泥实现清洁生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据测算,与袋装水泥相比,每使用一吨散装水泥可减少粉尘排放4.2公斤。
但是,当前我国在推广使用散装水泥过程中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水泥散装化整体水平仍较低。水泥散装率比发达国家平均80%左右的水平有很大差距。二是地区差距大、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多数省份的水泥散装率仅在20%左右。此外,我国农村散装水泥消费占全国总消费量的40%,但水泥散装率只有6%左右。三是缺乏有效的制约和调节机制。袋装水泥的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带来的“外部效应”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四是散装水泥物流设施投入不足。散装水泥销售网点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化设备,单靠市场化发展,往往受企业资金不足的制约。
为此,商务部商业改革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将加强散装水泥法规建设作为推广散装水泥的一项重点来抓。在《循环经济法》《包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立法、修订过程中,体现国家“鼓励散装、限制袋装”的方针和政策导向,明确袋装水泥的生产和使用者对消耗资源、排放污染物应负的责任,逐步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与此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经济调节机制,运用经济杠杆加大调节力度。加大袋装水泥的使用成本,拉开散装水泥和袋装水泥之间的价格差,通过市场机制抑制生产企业生产袋装水泥,鼓励用户使用散装水泥。对集中使用散装水泥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等新兴行业,解决其发展初期遇到的政策障碍,对其消耗工业固体废物、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给予政策支持。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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