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28日消息针对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许可“中广公司”股权转让案,台当局“行政院”27日决定在一周内将参与审查的“NCC”委员“移送法办”。台“NCC”发言人石世豪对此回应说,欢迎“移送法办”,不过说他人有任何刑事犯罪最好有证据,请“行政院”依具体事证,不要信口开河、血口喷人。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行政院新闻局长(发言人)”谢志伟27日表示,参与审查“中广”股权转移案的“NCC”委员涉渎职与图利,最慢一周内将“移送法办”。
对此台“NCC”副主委石世豪表示,谢志伟由“名嘴”当上“政务官”,显然不知“政务官”该有的适切发言尺度,指控必须要有证据,谢志伟随便说他人渎职与图利,是“信口开河、含血喷人”,已经涉及诽谤名誉及侮辱公署。
石世豪强调,如果台当局“行政院”有“中广案”“NCC”委员违规的具体证据,欢迎送给检察官调查,“移送法办”。
但石世豪也指出,民进党历经七任“新闻局长”,都没有收回的广播频率,“NCC”却已获“中广”承诺将无条件缴回“宝岛网”及“音乐网”。“中广”股权转让案,“NCC”不容抹黑,将在28日提出审查全案的详细资料向外界说明,以正视听。(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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