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上午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根据这一议案,财政部拟发行特别国债15500亿元人民币,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组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
议案同时提出,发行的特别国债为10年期以上可流通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决定。特别国债纳入国债余额管理,为此需相应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中央财政将建立“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用于核算特别国债和外汇资金的收支情况。
1.55万亿元特别国债,这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行的最大一笔特别国债。数据测算来看,特别国债购买的约2000亿美元,可大约抵得上2005年我国外汇储备一年的增长规模。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议案作了说明。他从4个方面说明了财政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必要性:有利于抑制货币流动性,缓解人民银行对冲压力;有利于促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改善宏观调控;有利于降低外汇储备规模,提高外汇经营收益水平;有利于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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