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昨日本报A33版刊发了《全覆盖式医保下月实施》,报道了南京133万城镇居民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昨天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实习生 丁星月 本报记者 杨 娟
医保主要针对三类人
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保?
凡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其他医疗保障形式外的各类城镇居民,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对象分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和“学生儿童”。
“老年居民”是指参保当年12月31日(含)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无养老退休待遇的城镇居民,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了养老退休手续无能力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其他居民”是指16周岁以上,或男60岁、女55岁以下,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居民,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但无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学生儿童”是指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特殊学校)及婴幼儿;市属全日制高等、中等专科院校、技校等在校学生;非本市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本统筹地区借读中小学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除上述三类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外,凡南京市城镇户籍的被征地人员(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以及无缴费能力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申办登记要带齐资料
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应先到街道劳动保障所领取《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按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属于财政补助对象的,须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街道劳动保障所根据本人申请及提供的相关凭证材料为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打印《参保登记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后,办理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同时现场采集人像办理制作《南京市社会保障卡》手续,并发给银行缴费卡。
如何申领《南京市社会保障卡》?
城镇居民参保个人信息档案建立后,即可申领《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由本人在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所现场采集照片,并按规定支付制卡工本费,街道劳动保障所提供制卡工本费单据及领卡通知单,参保人员根据领卡通知单上的领卡时间,到街道劳动保障所领取《南京市社会保障卡》。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带哪些凭证材料?
城镇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外来务工子女需携带父母一方《暂住证》及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和教育部门的学籍证明。
家长如何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
“新生儿”是指当期12个月内出生的婴儿,可携带户口簿到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江南八区以外区县的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原老浦口区、大厂区及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的城镇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
今年缴费限七八两月
如何缴费?
医疗保险费按年缴费,居民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凭街道劳动保障所发给的银行卡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到指定银行一次性缴清当期参保费用,由指定银行代扣代缴。
缴费期限有何规定?
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在规定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今年办理参保的居民2007年的缴费期限为7月1日至8月31日)
户籍关系迁入南京不满10年的城镇居民参保后,缴费有何规定?
该类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的筹资标准全额缴纳参保费用,财政不予补助。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参保后,缴费有何规定?
按每人每年150元筹资标准,由个人全额缴纳,财政不予补助。
中断缴费后,办理续保缴费有何规定?
城镇居民参保后,每年应按规定办理续保登记手续,当年缴费期结束后,仍未参保或参保中断后未办续保的城镇居民,应在下一年度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自缴费期结束次月起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和6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退保后已缴费不退
城镇居民保险关系发生变更后,原缴费用如何处理?
参保居民在结算年度中出国定居、参军、户籍迁出或死亡的,已缴纳的参保费用不办理退费手续,保险关系自行中止。
城镇居民退出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原缴费用如何处理?
城镇居民退出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原缴费用不再退回。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年限不作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退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何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退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不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再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视同首次参加。
定点医院如何选
居民参保后如何持卡看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居民看病应持《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诊,在非本人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居民如何选择定点医院?
参保居民到街道劳动保障所领取并填写《选择定点申请(变更)表》,在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本人的首诊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一经选择,无特殊情况的,一年内不得变更。
看普通门诊费用如何与医院结算?
参保居民看普通门诊,应持《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到本人选定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刷卡就诊,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累加计算。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全额负担,起付标准到封顶线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60%,超过封顶线后,个人全额支付。看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与医院结算,在非本人定点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作累加计算。
看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与医院结算?
参保居民看门诊大病,应持《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定点的医疗机构刷卡就诊,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在规定范围内的门诊大病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支付,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45%,如用药品和诊疗项目有分摊比例,则须预先支付。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与医院结算?
参保居民住院,凭《南京市社会保障卡》按首诊规定到本人定点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办理,如因病情需要,须转院治疗的,参保居民应结清个人应付的医疗费用后,到指定的转入医院住院,出院时,按政策规定,付清个人应付的医疗费用。
门诊大病咋支付
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有何待遇?
参保居民看普通门诊应到本人选定的医院就诊,并出示《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300元以内的由参保居民个人承担,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门诊费用,基金按40%给予补助,6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自理。
“学生儿童”的普通门诊有何待遇?
“学生儿童”看普通门诊应到本人选定的医院就诊,并出示《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300元以内的全部由个人支付,300—5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40%,5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参保居民门诊大病有何待遇?
办理过门诊大病准入登记手续的参保居民,须持《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到本人选择的医院就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大病费用在起付标准以内的全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55%,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
长期在外居住的参保居民门诊大病有何待遇?
长期在外居住并办理了长期驻外手续的参保居民,在异地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费用,起付标准以内的全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45%,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
参保居民住院有何待遇?
参保居民住院须出示《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以下的费用,在三级医院住院的,基金支付50%;在二级医院住院的,基金支付55%;在一级及以下医院住院的,基金支付60%。
办理参保
手续流程图
1携带相关凭证、材料到街道劳动保障所领取申请表
2到街道保障所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办理登记手续
3到户籍所在劳动保障所申请社会保障卡
(现场采集照片,支付工本费)
4根据领卡时间,领取社会保障卡
5到指定银行缴清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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