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记者边琪实习记者薛可扬)中国保监会28日上午宣布:从7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费率的浮动将不再与是否违章挂钩,仅与机动车有责交通事故挂钩,同时对浮动比例做出新的调整。
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由于目前时机不成熟《暂行办法》将暂时不考虑与违章停车、甚至酒后驾车、无照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挂钩,暂时只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
此外,浮动比例也进行了调整,扩大下浮比例,缩小上浮比例,其中,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末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由20%到30%;上两个年度末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由15%提高到20%;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上浮比例由15%降低至10%。
袁力说,保监会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严格核算,并允许保险公司适度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将会进行听证。
袁力同时表示,保监会还将加大交强险监管和执法力度,并在《暂行办法》实施过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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