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8日讯
记者昨天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本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根据规划,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为实现海南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将紧扣海南“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针对行政机关不同职位类别、不同行业领域公务员素质及能力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培训内容和形式,把机关工作要求与个人职业发展需要结合起来,鼓励公务员在参加规定的培训项目的前提下,自选培训和学习项目,促进公务员的全面发展。同时,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参加不少于10天的公共科目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率要达到100%,原则上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合格者才能转正定级。
依据规范,将改进和完善公务员在职培训。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帮助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公务员在职培训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选拔一批年龄在40岁以下的优秀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或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公务员到国内名校、境外发达地区或国家培训,重点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较强的行政能力、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谢大强)
(来源:商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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