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据《财经》报道,在经过对葫芦岛商行3.7亿元国债案的详细调查后,银监部门依法做出对该行行长王学伶等人取消任职资格的决定,却因地方政府反对而无法执行。
辽宁葫芦有关领导认为,取消王学伶的高管任职资格会影响到该行的稳定,并称暂时没有合适人选可以接任。
案件持续六 年浮出水面
王学伶与去年年底葫芦岛市的一桩金融大案息息相关。自2000年始,葫芦岛商行累计挪用近10亿元资金交由福建人庄大川进行以国债投资为掩护的违规委托理财。2006年下半年,在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投资项目大检查时此案才得以曝光。司法部门随即介入调查,这桩持续六年的案件最终浮出水面。
至案发时,葫芦岛市商行实际形成的风险金额达到3.7亿元。身陷同一案件的还有铁岭市商业银行(原铁岭市信用联社),实际形成的风险金额也近2亿元。
2006年下半年间,庄大川已被葫芦岛警方抓捕归案。但两家银行的主要负责人一直未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葫芦岛市商行原董事长兼行长敬建国、该行现任行长王学伶、铁岭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周德辉等,其中,王学伶是当时葫芦岛商行原主管资金的副行长。
银监局无功而返
今年6月,辽宁省银监局在详细调查之后,将已调任辽宁省农村信用联社副理事长的敬建国和铁岭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周德辉免职。6月19日,辽宁银监局由一位副局长带队,专赴葫芦岛市宣布银监会对于该行3.7亿元国债案的处罚意见书,准备取消王学伶等人的高管任职资格。
葫芦岛商行一大股东为葫芦岛财政局,持有该行15.22%的股份。按照正常程序,银监局取消对该行行长的任职资格后,应由董事会做出免除行长王学伶职务的决定。
记者从银监系统有关人士、葫芦岛当地等多种渠道得知,银监局按惯例与当地政府就葫芦岛商行的高管人员变动事宜进行了沟通,但是遇到了强大的阻力,无奈只得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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