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禤文帅、林琳报道:昨日上午,广东证券原董事长钟伟华(上图)因涉嫌受贿13.5万元人民币、1000英镑,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庭审中,钟伟华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
钟伟华现年49岁,是广东五华县人,在1994年到2004年间,先后担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广东证券”)总经理、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11月,钟伟华批准下属的广东证券实业投资公司以合作经营房地产的名义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给惠州市宏惠公司,宏惠公司老总曹某塞给钟伟华一个信封,内装3万元人民币,以此“感谢钟伟华的大力支持”。
1998年初,广东省河源市某银行副行长陈某请求钟伟华“帮忙”,希望广东证券河源营业部借50万元给银行作春节发放福利之用,并将2万元红包塞给钟伟华,钟收下了钱。同年2月,该银行顺利借得50万元。
2000年6月,钟伟华亲赴昆明,参加广东证券昆明营业部开业典礼。仪式结束后,该营业部总经理朱某送给钟伟华人民币1万元。此后,朱某还将8万元装在香烟袋子里,送给了钟伟华。春节期间,朱某还给钟的孩子封了个1000英镑的“利是”,钟伟华出于“人情往来”,返还了5000元人民币。而在2003年至2004年间,广东证券划拨了278万元给昆明营业部做业务费用。
2005年11月4日,广东证券被证监会关闭清算,钟伟华于当日被免职。2006年9月,钟伟华涉嫌“玩忽职守”被正式拘留。但经司法部门调查后,并未认定其犯玩忽职守罪。2006年10月13日,钟伟华涉嫌受贿被正式逮捕。原来,钟伟华被拘留后,主动坦白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并动员家人退还了所有赃款。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钟伟华流露出悔意:“做出这样的事,我很愧疚,我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辜负了家人和朋友的期盼。”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