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叶滨)昨天,本报《我的工资还要拖欠到何时?》的报道将哈尔滨凯信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曝光后,道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给企业下达了调查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对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看了《我的工资还要拖欠到何时?》这篇报道后,许多读者打电话给本报编辑部,纷纷谴责这种变相“白用工”的行为。读者认为,一个企业的发展,必须以人为本、以信为先,要保证员工能按时领到工资,不能用制定与劳动法相违背的内部规定来剥削员工。
哈尔滨凯信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总经理单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昨天已经将拖欠员工的工资发放,对于已离职的人员,将电话通知他们到公司领取工资。就本报在报道中披露的问题,单某保证,今后将按劳动法规定给员工按时开资,改正错误做法。
道外区劳动保障局监察科执法人员指出,企业用工必须签合同,即使是临时用工,也须签劳动合同;企业必须按劳动法规定,每月给员工提供一定天数的休息日;依据劳动法,企业必须按时给员工开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可以视情节给予罚款。同时,劳动监察人员提示,求职者在工作过程中遇到违反劳动法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人员在查实后将对相关企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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