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分队”的几位成员。
本报记者 胡谋 摄
一位86岁的老人,依靠他人不间断地提供新鲜血液延续着生命。
一年多的时间里,8位志愿者随时候命,只要老人的生命敲响警钟,就有一个人捋起袖子……
悄悄成立“小分队”
几天前,86岁的汪自浮再一次住进深圳宝安综合医院。
儿子汪潮昌很熟练地填写了“血小板申请单”,这是他近两年为父亲填写的第三十八份申请单。
凭着这份申请单,血小板3天后就能输进父亲的身体、维持父亲的生命。
日历翻回到2005年。汪老伯患上了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这种病治疗方法只有一个:输血。然而,从2006年2月开始,情况急转直下,老人对普通的血小板产生抗体,一般血液再输入老人体内,就治疗无效了。
唯一的办法是寻找与老人血液中的抗体相容的血小板。然而,符合条件的血源少之又少,而且由于血小板的保存周期短、血源要求新鲜,这需要一个固定的捐献者队伍。
深圳血液中心的李大成医生,负责为老人血液配型。“有两个抗原和我的一样,有两个抗原可能相容,也许我可以给老伯供血”,他一拿到检测结果心中便有了数。李大成首先将自己列入固定捐献者行列。
从已登记的3000多名骨髓捐献志愿者的资料中,深圳市血液中心仅筛选出8名与汪老伯血液条件适应的志愿者。其中3位来自深圳市血液中心,5位是社会捐献者。一个“献血小分队”悄悄成立。
“请随时通知我”
2006年3月1日,在东莞工作的段绍奎接到血液中心的电话:“有位病人急需用血,他的血型与您的相符,请问您能帮帮他吗?”
“好的,我马上到!”段绍奎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往深圳。两个小时的成分采血后,老人专用的“特选血小板”诞生了。同一天,一个剂量的血小板缓缓注入汪老伯的血管……生命有了转机。
但是,一次输注血小板仅能维持8—9天,血小板的采集越发频繁,而8位年轻的志愿者“随叫随到”。
为了不耽误献血,尹培智请了一天假,请假原因却没有让同事知道。他悄悄地告诉“联络人”李大成:“需要时请随时通知我。”
一天,大雨滂沱,丘峰一接到血液中心的电话就顶着雨赶了过去,到达的时候已经浑身透湿了。有几次,刚下夜班,躺在床上还没合上眼,“需求”电话便响了起来,丘峰翻身起床便奔向血液中心……儿子在作文中写道:“我长大后,要像爸爸一样回报社会,不计个人利益。”
血液中心的会计周建华已经年过五旬,有段时间,她每个月都为老人献一次血小板;血液中心司机李伟华的特殊“公务”,就是“把自己的血送到汪老伯那儿”。好几次,他刚回家就又被通知赶回中心去献血,连饭也顾不上吃。
“只要有需要,尽管通知”,朴素的承诺是他们最好的爱心表达。
捐血其实是“常事儿”
源源不断得到生命之泉,老人86岁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好转”。
面对一颗颗爱心,汪潮昌也有点不知所措。他塞给李大成一个“红包”,却硬是被退了回去。李大成告诉他:“这是许多好心人的共同努力,我只不过是‘穿针引线’罢了。”
老人的孙女在谈到这些素未谋面的救命恩人时,眼噙泪水,“这些好心人给予我爷爷的帮助,是我们这些亲人都无法做到的啊!”
在深圳,捐血其实是“常事儿”,常备的“活血库”只是冰山一角。8位志愿者中,有7位是“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得者。段绍奎共捐血4万多毫升,周建华和丘峰分别捐血3万多毫升。深圳市血液中心工作人员感慨地说:“这些爱心市民能在患者需要的时候随叫随到、热心相助,其行动并不偶然。”
志愿者们说,用自己的鲜血去挽救他人的生命,“是自己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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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租转让方面会遇到困难,被征用可能得不到补偿
袁前峰律师认为,购买“小产权”房面临极大风险。在法律的层面,没有办法取得所有权证书,即使拿到的乡或者村给的宅基地证书,或者说乡村再给你一个什么荣誉村民的证书,这些东西在法律上被认可的可能性不大。在出租、转让等方面所遇到的困难也可想而知。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显冬教授说,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资源局、房管局也不会给你备案。如果有一天国家要征用土地,购买“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很可能得不到补偿。因为任何物权都必须是由法律来设定的,国家补偿只会给集体土地原来的村民。购房者如果需要卖方补偿,须去法院要求冻结当初的买房钱,然后根据法院判决获得赔偿。
对于购房者被价格所吸引,去购买这类存在明显风险的房屋,有学者认为,政府应更多提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用房才是治本之策。当然,加强监管也十分必要。
并非没有前车之鉴。2006年6月,北京市对房山区青龙湖镇青龙头村的144栋违法别墅进行了处理,拆除85栋,没收59栋,责令退还建设别墅区范围内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4.7亩,并对建设、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了罚款等。北京市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处理。
已经购买的小产权房怎么办?安家盛表示,对于一些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项目,由于牵涉的购房市民较多,具体处理政策还要进一步研究。赵玉虎说,在完成调查工作后,将根据情况研究制定处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