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人事部新闻发言人28日就于6月1日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答问时再次强调了《条例》第29条的规定,即行政机关公务员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这位发言人表示,那种认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包养情人,要区分情节轻重,只有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的,才能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认识,是对条文的规定存在一些误解。
“在这次制定《条例》的过程中,我们对存在的‘包养情人’问题又作了进一步深入研究,认为有必要对此问题的处罚予以强调和明确。”这位发言人表示,这一规定为从严惩处此类违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
这位发言人还称,《条例》从三个方面就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作出了规定:一是改变了以往对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公务员有的仍保留公职的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二是明确规定对有违反政治纪律、廉政纪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从严量纪,直接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是规定对有“隐匿、伪造、销毁证据,串供、包庇同案人员”等情形的,应当从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