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沙友飞顾建兵)为了规范拆迁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和谐,南通中院于近日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拆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当前依法规范城镇房屋拆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服务大局、保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纠正违法拆迁行为的指导思想,做到既要保障拆迁工作有序进行,又要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社会群体性纠纷事件的发生,同时要积极运用调解、协调等和谐的司法手段和方式,及时有效地化解拆迁矛盾纠纷。
《意见》严禁法院或法院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公开或隐性参与地方政府或行政机关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对有违反者,将严格追究有关法院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违反审判纪律的责任。
《意见》还要求两级法院在拆迁案件的审理中要最大限度地坚持慎用、少用、不用强制执行手段的原则。对必须实行强制执行的案件,在作出决定前应当进行听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力争通过协调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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