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山西买炸药专为敲诈一老总
本报讯 两名男子为敲诈他人钱财,先在敲诈信封内放上菜刀,随后又远赴山西买来雷管和炸药,并将两根雷管和六卷炸药放在某印刷厂老总的家门口,以勒索20万元。昨天,两名男子在通州法院受审,检察院指控两人犯敲诈勒索罪。
今年2月15日,通州区宋庄镇一印刷厂的保安小董按照往常在厂区内巡视,当走到大门前,发现门口伸缩门前放着一个牛皮纸档案袋,上面写着收信人是该厂的王总,保安捡起来交给了王总。王总事后告诉警方,档案袋里装了一把菜刀,一封电脑打印的信。“信中说,兄弟们春节过不下去了,让我在16日下午汇钱给他们,否则要我小心家人的生命安全。”王总说,信的落款是“帮会”。第二天,一个陌生男子打来电话,要他汇20万元到一个银行账户。为了家人的安全,王总还是决定暂时躲避一下,全家人连夜离京,到外地亲戚家过春节,没有报警也没有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汇钱。
王总一家春节在提心吊胆中度过。然而到2月23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再次出现在门口。这次档案袋里除了一封恐吓信外,还装了两根雷管和六卷炸药,意识到事情严重的王总立即报警。警方通过恐吓信中留下的银行账号和对方电话迅速锁定了嫌疑人、35岁的山东男子孔某。在孔的指认下,另外一名同案31岁的山东男子仲某被控制。两人承认了敲诈信出自他们之手。仲某说,自己购买的汽车因无法还贷被扣押了,马上要过年了,准备弄些钱把车赎出来,于是找到了曾经租房的房东孔某。孔说,自己也缺钱,于是两人一拍即合。
公诉机关认为两人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鉴于敲诈未遂,建议法院从轻处罚。虽然承认实施了敲诈,但仲、孔两人都指责对方是主谋,而自己只是从犯。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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