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党员领导干部首次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日前顺利完成。除少数因境外工作、出国留学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外,其余均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全省应报告6762人,实际报告6750人,占应报告人数的99.8%。
据介绍,在这项工作实施过程中,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按规定对每份报告表进行了签阅,确保不发生漏报、错报的现象。
据悉,去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海南省委对全省学习贯彻规定作出具体部署。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于2007年1月23日下发通知,要求所有报告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所列事项全面如实地进行报告。(记者杨燕生)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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