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名孤女在梁平站被列车碾断双脚,火车站按照铁道部1979年的规定只赔300元。昨日,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茂兵上书铁道部,要求修改20多年前的老规定。据悉,该律师此前曾上书催生全国法院收费新政(降低诉讼费)。
车站站长王平称,事发后,当即将她送医院救治,已垫付了上万元医药费。由于王珊珊当时身上没有火车票,不排除她是爬火车到梁平的,然后车子进站时掉下车被碾伤的。王站长还说,按铁道部1979年《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只能一次性困难补助150元,鉴于物价上涨因素,愿加一番补助她300元。
昨日,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段茂兵说,该“暂行规定”是1979年颁布的,系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限额赔偿已明显过低,显失公平,而且与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法治理念相悖。段茂兵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铁道部提出建议,要求对《暂行规定》中与时代和司法解释相冲突的部分进行修改。据悉,段茂兵作为民盟万州区委副主任,曾通过政协提案的方式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减免和降低诉讼费的提案,最后催生了全国法院收费新政,诉讼费得到了降低。
(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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