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领导班子须全员承担事故责任
本报讯 以往出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经常是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摘“官帽”;今后,其他的市、县长也要承担安全责任了!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已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即各级领导在分管行业工作的同时必须分管本行业的安全工作。
据悉,我省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后,安全生产工作将成为全体官员的一项责任,并列入政绩考核。根据这一规定,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凡在本年度省辖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的,市政府还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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