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沈文虹)惠及133万城镇居民,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的《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7月1日将正式实施,昨天上午,一场简朴隆重的启动仪式在鼓楼区人力资源市场举行,首批来自鼓楼区的18位居民从市领导罗志军、靳道强、沈健、戴永宁、徐纪根手中接过全新的保障卡,在办理参保相关手续后,就能享受看病报销待遇了。
这些领到保障卡的居民,过去进医院完全得自掏腰包,如今看病也能报销医药费了,显得非常开心。《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是把已经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所有南京人纳入了保障范围,包括: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城镇老年居民,婴幼儿,在校中小学生,市属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本市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劳动年龄段内的“三无”居民(无用人单位、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的居民),共有133万人。
市委书记罗志军在启动仪式上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将在南京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制度,初步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把保障范围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的目标。这既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也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现实需要,更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罗志军回顾说,2001年,我市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已有182万名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2004年又启动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将189万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在这过程中还采取各种措施,解决了16.7万名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问题,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着力解决20多万“五老”困难群众的保障难题。随着城镇职工和农民医疗保障这两张保障网的建立,城镇居民要求解决医疗保险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去年起,我们下决心构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第三张保障网,向全面达小康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应该说,现在的医疗保险标准还不是很高,但是这也和当前南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走富民强市的道路,不断提高全市经济实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真正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罗志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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