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
杨楠/摄影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下午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午4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就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国网对发布会进行了现场直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副主任信春鹰在发布会上表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是维权成本大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谈到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问题,信春鹰表示国家制定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解决劳动者怎样维权,他们的权利怎样更明确,主要是解决这些问题。劳动者维权成本大,现在大家都有共识,问题是怎么样把这个成本减下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是维权成本大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当你出现纠纷的时候,你没有证据主张你自己的权利。
信春鹰说,近年来在减少维权成本的方面,劳动合同法做了非常大的努力,一个是要求有书面劳动合同,在有纠纷的时候,大家就有一个东西可以主张、可以举证,这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在这部法律当中对于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任,实际上是有非常突出的强化。特别是在常委会期间出现了黑砖窑的事件,由于有这样一个事件,本法第88条、第95条都作了充分的规定,是一个回应性的规定,这就要求执法部门、监察部门必须要履行他们的职责,如果不履行职责,他们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春鹰说,关于仲裁或者是诉讼的问题,即将要制定劳动争议仲裁和处理的办法,也是一个即将要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实体法律,它不规定程序,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将会有其他的法律进行规定。(陈维松)
(责任编辑:安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