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间的洁具尚未购买、安装 本报记者 姜丽丽 文/图 |
油漆散乱地堆放在客厅里 本报记者 姜丽丽 文/图 |
装修做了一半就跑掉
“游击队长”连骗数业主
湖南大学的廖教授刚退休,以为可以过上清闲的日子,多运动锻炼身体,享受生活,却被装修的事搅得不得安宁:去年11月份就交了钱给装修队的老板,可到现在也没装修好,让老板好好做,老板“虚心接受”,却总是“屡教不改”。
今年过完春节后,廖教授费尽周折找到这个装修队的老板雷雁,要其把工程做完,雷雁几次都答应了,最后一次还签下补充协议,约定6月12日完工。
廖教授投诉到长沙市装修协会,协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必须要找到这个装修队的老板,协会才能调解。廖教授心想,这还好,应该有希望。6月27日,本报记者前往廖教授家采访。
“老实的小伙子”
廖教授在阳光100的新房是学校里为职工组织团购的,实际出钱的是廖教授的儿子。可是儿子在国外,顾不上装修,这个劳心劳力的活就留给了廖教授和爱人戴老师。
“您怎么找到雷雁这个游击队老板的呢?”记者问。“通过熟人介绍的,”廖教授说,“这个熟人呢,其实也不是很熟,只是听说我们准备装修房子,就介绍了他(雷雁)给我,说在他们小区装修的几套房子还不错。”(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廖教授去看了两套雷雁装修过的房子,一套已完工,一套接近收尾,“都看得出做得比较认真仔细”,最后,夫妇俩就决定把房子交给雷雁装修。
2006年11月20日,廖教授与“鸿雁装饰”(雷雁游击队的名称,未注册)以总价32000元签订了“装饰施工合同”,全包,工程期限为50天。
说起对雷雁的印象,廖教授和戴老师都表示,他是一个“老实的小伙子”,从湖北乡下到长沙来闯世界挺不容易的,看起来很憨厚,说话也很诚恳。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老实小伙子”对他们做了不厚道的事。
不厚道的做法
签订合同后3天,廖教授出于对雷雁的信任,直接付给了雷雁20000元现金。不久后,工程进场了。
开工十多天后,2006年12月6日,雷雁对廖教授说,自己没有钱买材料了,要求廖教授再付一点钱,他好买地板和其他材料。廖教授也没有多怀疑,就又付给他8000元,并和雷雁一起到一家地板商那里选好了样,订下了地板。
廖教授后来才知道,他走后,雷雁根本没有买地板就走了。隔几天,某油漆店的老板突然打电话过来,称雷雁在他店里订了油漆,店里答应送货上门,但必须把2000元直接交给店里,不要给雷雁。廖教授还是爽快地在施工现场把钱付给了油漆店老板,并验了货。(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雷雁后来开给廖教授一张30000元的收据。廖教授等着雷雁开工,谁知他收了款之后一直不动工,直到过年前都没有工人再去过工地干活。
补充协议仍不执行
过了年,廖教授几次打电话给雷雁,他不接;后来有几次,雷雁接了,廖教授跟他说明问题时,他仍然显得“态度很诚恳”。他说,自己前面有一两个工程没有处理好,钱都花到那里去了,到现在真的没有钱把工程继续做下去了,也没有能力退钱给廖教授。(本报博客地址:https://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
廖教授是宽容善良的人,他决定再给雷雁一次机会。双方协商后,在2007年5月26日签下《关于房子装修合同的补充条款》,里面约定:廖教授再加3000元钱,让雷雁把工程做完;雷雁必须在6月12日之前完工;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廖教授一次付清所有工程款,并奖励雷雁500-1000元。
在这张补充条款上,雷雁加盖了“长沙市岳麓区鸿雁之友装饰项目经理部”的章,后来经廖教授追问,这个单位并没有注册。
但是这个补充协议没有起到任何作用,雷雁仍然不进场装修。廖教授投诉到市装修协会后,雷雁每次接到廖教授电话时都表示“马上进场了,7月12日前完工”,可总是不见人影。
拆东墙补西墙
6月26日中午,记者和廖教授一起来到他位于阳光100的新房子里。只见两间卧室和厨房没有吊顶,卧室的地版没有铺,很多柜子的漆只刷了一面,油漆筒和抽屉散乱地堆放在客厅的地上。现场没有看到工人。廖教授说,雷雁曾答应这几天一定派工人来。
6月27日下午,记者致电雷雁,问他打算如何处理廖教授家的工程,雷雁在电话里很明确地表示:“一定会把它做完的。”
据了解,不只廖教授一家在雷雁手里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还有几家的遭遇也好不到哪里去。雷雁坦白表示,还有一家也像廖教授家这样没有装修完。(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那为什么没有做完呢?廖教授他们早就把工钱和材料费付给你了。”雷雁对这个问题如此表示:“因为当时我手上还有几个工程要用钱,就把钱用掉了,现在一直没能开工,是因为真的没钱。”
“知道自己资金周转困难,为什么还要接新的工程?”对这个问题,雷雁则表示,“肯定得接新的呀,不然就更困难了。”
雷雁也坦承自己是“游击队”,“这个廖教授本来就知道”,他在电话里表示,当天或第二天就带人去工地,一定完工。但是,第二天廖教授致电记者说,雷雁又开始不接电话了。
律师说法
雷雁涉嫌诈骗
湖南商周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认为,本案中,雷雁严重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应该承担退返装修费用,赔偿廖教授损失等相关违约责任;同时,雷雁采用虚构的经营单位,属于无证经营,按照国务院《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并给与处罚。
结合雷雁收取装修款后却不予装修的事实来看,雷雁的行为并非经营行为,很可能是有计划的犯罪行为,雷雁虚构经营单位招摇撞骗,可能已经将装修款挥霍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雷雁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廖教授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雷雁的刑事责任。
记者手记
不幸的装修
都是相似的
幸福的装修过程各有各的幸福,而不幸的装修都是相似的。在采访廖教授这个案例的时候,记者常常想起这句话。
看一看廖教授这个不幸的装修过程,和本报之前报道过的那些受害业主的案例是多么的相似:都是经熟人介绍,都是一次性给付了很大比例的装修款,都是在出现了可疑之处以后,仍然相信那些欺骗了自己的人可以把装修搞好,可以开开心心地住进去……然而,一切都事与愿违。
目睹了这么多受害事件以后,记者本人一度厌恶买房装修这件事。装修,原本是承载着我们居住理想、将它付诸实施的一个过程,但现在,它带给我们的麻烦却多于快乐。
不想再多说希望这个行业如何如何去规范、希望游击队自觉地正规经营,因为,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措施,要想实现这些愿望,难度很大。那么,就从我们自己做起吧,让我们自己更理智,让我们自己更慎重甚至是冷峻,那样,才能让自己在装修的过程中少受伤害。
从我们自己开始,让不法的装修队没有市场。大家都要知道,消费者也是推动市场规范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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