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还是“不说”?昨日,中纪委规定的30天反腐大限到期,今后将不再考虑从宽处理。
一个月前,中纪委在5月29日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有“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
中央纪委印发的《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即: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
中央纪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提出: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
文件发布后,各地各部门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如实填写《登记表》进行自查,并于6月29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应的纪检机关。如有违反《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必须附有书面情况说明和提出整改意见。
昨日上午,记者分别与山西、河北、安徽、山东、河南等地的省纪检委取得联系。除了山西和河南外,其他地区均表示,官员交代情况属机密,拒绝透露。
据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还没有官员主动交代的情况。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则透露,上报人数还在汇总中,要到9月底才会结束。此前有报道称,在反腐利剑的威慑下,河南省已有979名干部主动交代了问题。
据中新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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