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必须与时俱进
反腐精确瞄准的需要,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贪腐特点发生的变化。腐败严重程度趋烈自不用说——在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说,“随着发展市场经济,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而且越来越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的领导人。
仅2006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共给予党纪处分97260人,占党员总数1.4‰。其中,有7名省部级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些案件较多的表现为商业贿赂。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总金额15亿余元。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个重点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等九个重点部位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182件,占立案总数的75%。
今年4月,本刊记者在湖南郴州采访其前纪委书记曾锦春一案时,当地的一位企业家即抱怨说,“哪里有利益,官员就往哪里去;哪里利润高,哪里就搞垄断。”
原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钓贿”的方式之一是,开会时先从兜里掏出一个旧的诺基亚手机放到会议桌上,于是地方官员或企业家心照不宣地赶紧买来新的。其出事时,竟然从家里翻出20多个未开包的新款手机。
但是,如曾锦春般公然腐败的尚属少数。更多的腐败官员在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闹出“认证风波”的全国牙防组,就游走于企业赞助和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
此外,更多腐败官员是不通过自己出手的。据查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通过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是以坊间戏语,“一个贪官的背后一定有一个贪婪的情人。”
而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只是‘双规’以后”,才想明白了通过家属接受企业送礼也是受贿。
这种受贿还是容易被抓住把柄的,更为隐蔽的是“权力期权化”。前不久爆出的原上海建设党委书记、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等,都是退休后“下海”捞“大鱼”。相关的调查表明,他们不过是任上权力任后享受。而不少退休官员“下海”后成为诸如企业的高级顾问,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其间是否有猫腻,一直耐人寻味。
这些层出不穷的腐败花样,已经不再能够激起大家的惊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顺应形势发展,中共对腐败的认识与制度化的治理也在逐渐强化。
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首次提出了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目标,“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大框架形成局面下的具体措施,更是层出不穷。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对本刊记者说,“恐怕几千个文件都不止了。”而严禁通过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则是新形势下对腐败行为的一次对症下药。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