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29日得到证实,济南市粮食局原局长张大印因受贿232.2万余元、贪污23.7万余元,28日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1996年4月至2005年12月,张大印在任济南市粮食局局长期间,先后60余次非法收取徐某等6人所送款物价值198.3万余元;向徐某等4人或单位索取财物价值33.8万余元,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价值共计232.2万余元。
自2001年至2004年间,张大印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3.7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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