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以为
前天报道称,2006年度广州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3027元,比2005年度增加约200元,有望蝉联全国冠军,听来可真是大好消息,可喜可贺。
当然,如果诸位的真实工资离这个数据有很大差距,请别急于抱怨诸如贫富差距,甚至怀疑统计数据问题。
那么政府公布的这个社平工资有什么意义呢?会同广州市统计局联合公布的广州市社保局解释了,目前广州市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四大保险的参保缴费费率都是按照社平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上下限,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险事项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有意思的是,纳入统计范围的公务员,不用缴纳社保费。需要交纳社保费的私营企业在统计范围之外。
虽然个体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工资不包括在统计数据之内,企业薪金真实水平对它没有影响,但是它决定了企业上缴的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四大保险的保费水平。它们的缴费基数下限是社平工资的60%。就是说,即使领法定最低工资每月700元,也要按月工资1800元缴费。
受惠农政策影响,这几年农民工工资确有显著增长,但是私企文员工资增长缓慢。不要说离3000元差得远,即使打个六折1800元也太高了。企业雇用职工,薪金水平越低,超额交费水平越高,最高超额交费两倍以上。通常薪水越低的企业,对就业率贡献越大,因为它们的员工在就业与失业的边缘。
政府建立社保制度是为民着想,但是财政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公务员工资水平与财政收入是密切相关的。2006年度公务员曾经大幅加薪,据说涨幅平均达到300元。考虑到公务员工资在平均工资统计中权重很高,200元的涨幅,已经比预期要低。如果统计方法不变,缴费公式不变,岂不是公务员加薪,私企职工涨费吗?去年的200元涨幅还算温和的了,如果像财政收入那样的速率上涨,私企职工能否承受得了呢?
广州市有省市区三级政府,公务员比较多,正是他们的贡献,广州的平均工资才高得过金融业、高新技术产业发达的深圳市。但是广州市民因为有较多的公务员邻居,而承担相对高的社保费,可能有些委屈。建议为了和谐着想,要么把公务员纳入社保范围,要么把公务员工资剔除出统计范围。让公务员涨工资少点顾忌,皆大欢喜。
另外,术业有专攻。社保部门专管收费,统计工作就不要去兼顾了,让统计局全权负责。《渎职法》实施以后,部门职责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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