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杨、通讯员赖红英报道: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广东将对全省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实行年度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各地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会上强调,要把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促进民办教育全面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他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提升民办教育整体水平。罗伟其说,广东将扶优汰劣,打击非法办学、取缔无证办学、纠正违规办学、支持依法办学,切实维护教育市场的正常秩序。
广东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起,对全省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民办学校的年检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年检,谁审批、谁年检”的原则。
据介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和经其批准设立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招生广告备案和宣传及收退费、财务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法人财产权的落实和资产管理等情况。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权限负责本区域内经其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奖励资助、招生计划安排、行政处罚等管理的重要依据。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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